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有序运行。
二、各单位在假期前要开展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包括实验室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防汛、防突发事件工作,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无法立整立改的,要建立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特别是对近期学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暑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开放审核备案制。各单位因教学科研需要,确需继续使用实验室的,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请各单位于7月9日下班前将暑期拟使用的实验室情况统计表(附件1)、《2023年暑期实验室使用安全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设备管理科(05A102),电子版发送邮箱:sysysbgl@zua.edu.cn。
四、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使用期间,应加强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记录,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如有需要长期通电的设备除外),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汛等安全措施,加贴封条(封条加盖本单位公章),假期内不得私自启封进入。
五、暑期期间如有装修、改造、设施维修任务的实验室,应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人,加强水、电、消防的安全管理,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动火、用电,电器不得超负荷运行,应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六、相关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等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内危险物品、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等均处于安全管控状态。
七、各单位要落实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及安全隐患。如有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逐级上报,凡隐瞒不报者,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