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负责全校各类实验室建设、安全运行、设备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建立健全实验室建设、日常运行、运行安全与设备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审核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配备及购置计划,负责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实验室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负责实验室设置、调整的审核,管理实验室运行经费。
三、负责实验室日常运行工作和条件保障;组织开展实验技术与方法研究、实验教学研究等工作;开展日常工作检查、评估与考核,做好实验室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四、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有毒有害品、特种设备等危险源、风险点管理,负责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并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
五、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审核、验收、入库、调拨、维护维修、报损报废和数据统计工作,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档案,统计实验室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协调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开放共享,并组织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使用绩效考评管理。
六、负责归口管理的非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采购配置工作;负责实验室进口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等工作。
七、负责学校仿真实验工作。制定仿真实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育教学视频拍摄、编辑制作和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承担新型教室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资源建设与开发,承担仿真(综合)实验课程教学任务;负责公共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的管理,做好学生“上机”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组织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与建设等工作。
九、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实验技术和实验管理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定实验室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实验室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奖惩,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实验室人员职务晋级、职称评聘等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