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建设的意见》(教高〔2021〕240号)文件精神,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南省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学院(部)要按照教育部、河南省相关文件要求,围绕“需求导向、应建则建”原则和我校一流专业发展与建设目标,结合本单位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现状,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发挥优势、体现特色,一次布局、分批建设地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建设工作。
2.各申请人需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和第一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的通知》(教办高〔2023〕46号)(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
1.各学院(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本单位教师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报书,经学院评议、遴选后,统一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校内评审推荐,并对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在省级申报平台进行填报(网址:https://www.hnilab.com/),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30日,具体要求可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和第一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的通知》(附件1)。
三、申报范围与建设数量
根据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建设规划,结合国家一流专业和虚拟仿真项目建设基础,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立项建设范围为:公共卫生类、生物学、历史学、电气与信息工程、物理学、艺术学、纺织学、护理学、畜牧学、植物学、动物生产、土木工程、产品设计、碳储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具体见《第二批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已认定的国家、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作为存量项目,优先融入拟申报的课程群,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四、申报要求
此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采取揭榜挂帅,先立项培育,再进行验收,建设周期为4个月。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申报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对外公开服务。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对所属虚拟仿真项目建设进行统一组织和统筹规划,建设完成后负责课程群内项目统一管理和日常运维,平台数据要上传至所属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申报主体应具备场地、资金、运维等基本保障能力。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对所属课程群及项目做好统筹规划,通过中心平台对所属课程群和项目集中管理,及时监测使用数据,定期提供数据报告,注重数据安全,坚持开放共享,服务于全省教学需要。中心数据需与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管理服务中心平台无缝对接。申报主体应具备场地、资金、运维等基本保障能力。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材料1:《附件3: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4: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申报书》《附件5 :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
材料2:《附件6: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7: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推荐汇总表》《附件8: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经主管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教学院(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17:00。
纸质材料送至虚拟仿真中心(02实验楼B座1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nfzzx@zua.edu.cn。
所有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
联系人:华康民,柳可歆,电话:0371-61912206。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和第一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的通知
附件2:第二批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9: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申报建设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