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的通知》(校教字﹝2023﹞3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立项的实验室开放项目以及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延期结项的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应结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初审,给出初步鉴定意见,将鉴定结果按教师项目和学生项目分别进行排序,并推荐优秀项目(其中优秀项目不多于本学院全部项目的三分之一,不足一个的可推荐一个)。
二、材料要求
(一)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统一报送。
(二)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2、附件3),一式三份,其中各学院须在结项报告上填写意见,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验耗材验收单、实验耗材供货清单(加盖供货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项目成果,一式一份。
1.独立设课类和课内实验类项目应提交:
(1)学生实验报告;
(2)按照立项申报表中预期成果和类型的要求需提交的结项材料。
2.一般类项目应提交:
(1)学生实验报告;
(2)论文、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3)实物、软件、设计类作品的实物照片;
(4)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复印件。
(五)将上述材料按(二)至(四)顺序装入档案袋中,并将结项报告封面单独打印粘贴在档案袋上。
(六)如不能按时结项,需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4、附件5),一式一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延期结项的实验室开放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请延期。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24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05A105室),同时将汇总表及结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jsysgl@zua.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