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院初审、学校专家组评审,现将2023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虚拟仿真中心)结项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凡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
受理地址:02B103室
联系电话:6191220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