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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虚拟仿真中心2023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

作者:华康民时间:2023-11-28点击数:

相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虚拟仿真中心含计算中心、语音室资源,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调动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虚拟仿真类及外语类实验课程和项目的开发与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虚拟仿真中心2023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指南

1.独立设课类和课内实验类培育项目(教师申报)

教师利用虚拟仿真中心现有仪器设备,开展独立设置实验课程(简称独立设课)或课内实验的探索与实践活动,旨在培育和开发独立设课和课内实验。拟培育的独立设课或课内实验不能与学校现有实验课程(项目)重复。

2.一般类项目

1)教师科研课题子项目(教师申报):教师结合自己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内容,吸引部分优秀的高年级学生作为助手进入虚拟仿真中心,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在其他场所也可独立完成的软件操作类或纯理论研究类项目不列入实验室开放范围。

2)自选实验项目(教师申报):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自选实验项目,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实验内容应是培养方案外的,不得将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内容列入实验室开放范围,不得把课内的实验内容移到课外。

3)学科竞赛训练项目(教师申报):利用虚拟仿真中心现有条件,教师为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单项学科竞赛做必要的赛前训练。申报的项目不能与创新创业中心、团委等已立项的学科竞赛类和科技创新类项目重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

我校教师。每人仅能主持申报一项(主持未结项实验室开放项目者不得申报)。独立设课类和课内实验类项目参与学生人数不少于10人;一般类项目参与学生人数不少于3人。每个学生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一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3个项目。

2.虚拟仿真中心开放原则

虚拟仿真中心在完成计划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的师资、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每个项目实验室开放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

3.经费资助原则

主要用于实验中所需耗材的购买,以及实验项目设计中必要的校外制作加工调研、论文发表等费用。不包含仪器设备以及危险化学品购买费用

4.安全保障要求

指导教师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开放期间,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员)必须在岗。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教师要按照申报指南中的对应类别选择填写申报表,将申报表报送至所属学院(部门)审批各学院严格把关切实保证立项质量,宁缺毋滥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500元。

四、材料报送

1220日前,各学院(部门)将评审通过项目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纸质版和《实验室开放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统一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虚拟仿真中心02B103室),电子版发送至 xnfzzx@zua.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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