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公告 > 正文

郑州航院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回头看、大检查”行动方案

作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时间:2023-11-20点击数:

2022年7月至11月,我校开展了“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行动。为了落实省教育厅资产与政府采购专项治理核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学校决定开展“回头看、大检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范围

     1.实验室范围

     全校各类开展校内教科研实验或实训实践的实验室。

     2.仪器设备范围

     已入账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二、检查内容

    1.各单位针对实验仪器设备使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各单位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违规借用和租赁情况、账物是否相符等。

    3.原整改台账整改情况,工作成效等。

三、工作安排

    此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自查阶段,抽查阶段,整改阶段。

    1.第一阶段:自查阶段  

    时间:2023年11月20日—12月08日

    各单位核查资产台账、制度建设情况,检查问题台账制定与整改情况。

    2.第二阶段:抽查阶段

    时间:2023年12月9日—12月15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进入各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对设备使用管理重点单位开展实地抽查。

    3.第三阶段:整改阶段

    时间:2023年12月16日—12月30日

    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与督导组指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问题台账、梳理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专项治理核查组要求。各单位要以本活动为契机,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作为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改进工作、提升效能的过程,建立健全更加规范廉洁高效的资产和政府采购长效机制,把省委省政府和学校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实事求是,信息准确,认真整改。各单位要对自查结果全面负责,保证自查结果真实反映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现状保证信息真实可靠,不瞒报漏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 材料报送要求:各相关单位需提交《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回头看、大检查”整改台账》(附件1)、《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成效清单》(附件2),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8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05A10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月20日

 

     

地址:河南郑州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电话:61912558

Copyright@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版权所有